衛生署再次呼籲:食品文宣資料引用勿涉及虛偽、誇張或醫藥效能


【編者註】本場基於輔導茶農及業者的立場,和顧及「食品衛生管理法」法
令規章及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曾多次呼籲:茶葉包裝及文宣內容必須遵守食
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範疇,以免牴觸法令而遭取締處罰。並於『茶情雙月刊』
(第 15期,民93 年) 刊載衛生署『食品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虛偽、誇張或醫藥
效能之認定表』(中華民國 88 年 7 月 31 日衛署食字第 88037735 號公告)。但
由於客觀環境的變遷,已不敷使用,故衛生署參考美日等國外管理情形,整
理衛生單位近年來查處違規廣告標示之案例、彙集各方意見,針對食品廣告
標示詞句是否涉及醫療效能、誇張及易生誤解之原則予以修正 (94 年 3 月 31
日衛署食字第 0940402395 號函修正)。
鑒於近年來仍時有違規廣告標示之案例,特將修正內容摘錄如下,提供
茶農及業者參考與遵守。


【總說明】:
一、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對於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標示、宣傳
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同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因此我國在食品廣告及標示管理
上主要分為三種層次:1.涉及醫療效能的詞句,2.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的詞
句,3.未使人誤認有醫療之效能且未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的詞句。
二、至於健康食品之標示及廣告,另依健康食品管理法相關規定處理,不在此認
定表內規範。
三、各級衛生機關對於可能涉嫌違規之產品,應視個案所傳達消費者訊息之整體
表現,包括文字敘述、產品品名、圖案、符號等,綜合研判,切勿咬文嚼字,
以達毋枉毋縱之管理目標。
【壹、不可宣稱之詞句敘述】:
一、詞句涉及醫療效能:
(一)宣稱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
例句:治療近視。恢復視力。防止便祕。利尿。改善過敏體質。壯陽。強
精。減輕過敏性皮膚病。改善過敏體質。治失眠。防止貧血。降血
壓。改善血濁。清血。調整內分泌。防止提早更年期。
(二)宣稱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之體內成分:
例句:解肝毒。降肝脂。


(三)宣稱產品對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狀有效:
例句:改善更年期障礙。消滯。平胃氣。降肝火。防止口臭。改善喉嚨發
1炎。袪痰止喘。消腫止痛。消除心律不整。解毒。
(四)涉及中藥材之效能者:
例句:補腎。溫腎(化氣) 。滋腎。固腎。健脾。補脾。益脾。溫脾。和胃。
養胃。補胃。益胃。溫胃(建中)。翻胃。養心。清心(火) 。補心。
寧心。瀉心。鎮心。強心。清肺。宣肺。潤肺。傷肺。溫肺(化痰) 。
補肺。瀉肺。疏肝。養肝。瀉肝。鎮肝(熄風) 。澀腸。潤腸。活血。
(五)引用或摘錄出版品、典籍或以他人名義並述及醫藥效能:
例句:「本草備要」記載:冬蟲夏草可止血化痰。「本草綱目」記載:黑豆
可止痛、散五臟結積內寒。
二(一)涉及生理功能者:
例句:增強抵抗力。強化細胞功能。增智。補腦。增強記憶力。改善體質。
解酒。清除自由基。排毒素。分解有害物質。
(二)未涉及中藥材效能而涉及五官臟器者:
例句:保護眼睛。增加血管彈性。
(三)涉及改變身體外觀者:
例句:豐胸。預防乳房下垂。減肥。塑身。增高。使頭髮烏黑。延遲衰老。
防止老化。改善皺紋。美白。
(四)引用衛生署相關字號或相當意義詞句者:
例句:衛署食字第○○○○○○○○○○號。衛署食字第○○○○○○○○
○○號許可。衛署食字第○○○○○○○○○○號審查合格。領有衛
生署食字號。獲得衛生署食字號許可。通過衛生署配方審查。本產品
經衛署食字第○○○○○○○○○○號配方審查認定為食品。本產品
經衛署食字第○○○○○○○○○○號查驗登記認定為食品。


 


【貳、詞句未涉療效及誇大】:
一、通常可使用之例句:
幫助牙齒骨骼正常發育。幫助消化。幫助維持消化道機能。改變細菌叢生態。
使排便順暢。使小便順暢。調整體質。調節生理機能。滋補強身。增強體力。
精神旺盛。養顏美容。幫助人睡。營養補給。健康維持。青春永駐。青春源
頭。延年益壽。產前產後或病後之補養。促進新陳代謝。減少疲勞感。清涼
解渴。生津止渴。促進食慾。開胃。退火。降火。降火氣。使口氣芬芳。促
進唾液分泌。潤喉。「本草綱目」記載梅子氣味甘酸,可生津解渴(未述及
醫藥效能)。


二、一般營養素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


1.膳食纖維:可促進腸道蠕動。增加飽足感。使糞便比較柔軟而易於排出。
2膳食中有適量的膳食纖維時,可增加糞便量。
2.維生素 A:幫助視紫質的形成,使眼睛適應光線的變化。維持在黑暗光線
下的視覺。保持上皮組織正常狀態的功能,維持皮膚及黏膜
的健康。幫助牙齒和骨骼的生長及發育。
3.β-胡蘿蔔素:維生素A的前驅物,可轉變為維生素 A。
4.維生素 D:幫助或促進鈣、磷的吸收及利用。幫助骨骼及牙齒的生長發育。
幫助維持血鈣的正常濃度。維持神經、肌肉生理的正常。幫
助骨骼鈣化(calcification)。
5.維生素 E:減少細胞膜上多元不飽和脂肪酸的氧化。維持細胞膜的完整
性。具有抗氧化作用。維持皮膚及血球細胞的健康。
6.維生素 K:構成凝血酶元的成份。維持血液正常凝固的功能、活化肝臟及
血液中的凝血蛋白質。
7.維生素 C:促進膠原的形成,構成細胞間質的成分。維持細胞排列的緊密
性。參與體內氧化還原反應。維持體內結締組織、骨骼及牙
齒的生長。促進鐵的吸收。


8.維生素B1
:構成輔酶的一種成分,參與能量代謝。為輔酶組成成分之一,
參與能量代謝。維持心臟。神經系統的功能。維持正常的食
慾。
9.維生素B2
:構成輔酶的一種成分,參與能量代謝。為輔酶組成成分之一,
參與能量代謝。維持皮膚的健康。
10.菸鹹素:構成輔酶的一種成分,參與能量代謝。為輔酶組成成分之一,
參與能量代謝。維持皮膚、神經系統及消化系統的健康。
11.維生素BB
6
:構成輔酶的一種成分,參與胺基酸代謝。為輔酶組成成分之
一,參與胺基酸代謝。紅血球中紫質的形成。幫助色胺酸轉
變成菸鹹素。維持紅血球的正常大小。維持神經系統的健康。
12.葉 酸:參與紅血球的形成。構成輔酶組成成分之一,參與核酸及核蛋
白的形成。為輔酶組成成分之一,參與核酸及核蛋白的形成。
維持胎兒的正常生長與發育。
13.維生素BB
12:參與紅血球的形成。維持紅血球及神經系統的健康。
14.生物素:構成輔酶的一種成分。參與能量及胺基酸的代謝。為輔酶組成
成分之一,參與能量及胺基酸的代謝。參與脂肪及肝醣的合
成。參與嘌呤的合成。
15.泛 酸:構成輔酶的一種成分。參與能量代謝。為輔酶組成成分之一,
參與能量代謝。參與體內脂肪、膽固醇的合成及胺基酸的代謝。
16.鈣:構成牙齒與骨胳的主要成分。維持心臟。肌肉正常收縮及神經的感
應性。活化凝血酶元轉變為凝血酶,幫助血液凝固。控制細胞的通
透性。維持17.鐵:組成血紅素及肌紅素的成分。參與紅血球的形成。構成血紅素的重
3要成分。
18.碘:合成甲狀腺激素的主要成分。維持正常生長、發育、神經肌肉的功
能及代謝率。調節細胞的氧化作用。
19.鎂:構成牙齒與骨骼的成分。參與醣類的代謝,為能量代謝因子。與鈉、
鉀、鈣共同維持心臟、肌肉及神經等正常功能。
20.鋅:為胰島素及多種酵素的成分。參與核酸及蛋白質合成。參與能量代
謝。
(本文刊載於:「茶業專訊」98年 3月,第 67期) 骨骼及牙齒的健康。


詳細資訊 請參閱網址:http://teais.coa.gov.tw/htmlarea_file/web_articles/teais/1130/20121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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