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水區環評擬放寬 環團痛批




  • 2013-07-27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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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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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湯雅雯/台北報導】


     環保署提出環評法修正草案,研擬放寬集水區部分開發案,一旦修法通過,開發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下、或累積面積兩千五平方公尺以下,只要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不必實施環評。昨公聽會上,環保團體砲聲隆隆,痛批財團未來可堂而皇之進駐,大開水源區或生態敏感區的開發之門。


     台灣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說,修法後將放寬於水庫集水區修路,也將鬆綁產業進入第二集水庫集水區,「台灣的環境將要為此付出很高的代價」。她質疑,環保署此舉是否是在為美麗灣、悠活等案解套,值得外界公評。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澄清,美麗灣、悠活都沒有位在全台水庫集水區上,此次修法也沒有針對飯店、旅館放寬環評,環保團體根本是硬扯,兩者八竿子扯不上關係。


     葉俊宏說,此次修法僅針對全台集水區,並將集水區分成兩級,第一級集水區水庫有七十五個,第二級集水區水庫有廿一個,僅針對第二級集水區「放寬」,並沒有統統放寬,請環保團體放心。


     葉俊宏說,因為全台水庫集水區占全國總面積約三十六%,屏東、台南及南投等地方政府反應低汙染工業應該放寬環評條件,避免擾民。環署去年找專家學者開會,研擬「環評評估細目及開發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僅放寬非高汙染工廠,如食品、麵包工廠等,進駐第二級水庫集水區可免環評。


     公聽會上,立法委員及業者大聲叫好,認為有助地方經濟發展;但環團則強力抨擊該項法令鬆綁,將嚴重破壞水資源、汙染水源,呼籲環保署不可草率修法。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批評,這樣的修正無異是大開水源區或許多生態敏感區的開發之門,包括海拔一千五百公尺高山、農業用地、國家重要溼地、國家公園以及野生動物保護區等,都將面臨免環評就可擴大開發的威脅。




放寬集水區環評條件 環團憂汙染水源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7月26日 下午3:33



新頭殼newtalk 2013.07.26 陳柔伊 沈妤宣/台北報導


環保署今(26)日召開公聽會,針對環評及其範圍認定的修訂聽取各方意見。其中,修訂後將放寬第2級水庫集水區的開發條件,凡是非屬於污染性工廠皆可以有條件開發,引發環團批評,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表示,水庫集水區若是鬆綁,放寬產業進入,將為生態及水源帶來嚴重衝擊,環保署不可不慎。



放寬集水區環評條件 環團憂汙染水源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修法後將放寬於水庫集水區修路,也將鬆綁產業進入第2級水庫集水區,台灣的環境將要為此付出很高的代價,她質疑,環保署此舉是否是在為美麗灣、悠活等案解套。


對此,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回應,這次修法針對的是集水區開發的範圍,與美麗灣、悠活無關。「如果甚麼都要做環評,便是擾民」。他說,水庫集水區的開發並非全部放寬,目前預計採高汙染要環評,低汙染便放寬的方案。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則說,目前一級水庫集水區的開發案皆需經過環評,但一級水庫主要提供民生用水,絕對不能有任何汙染,他主張,應該連環評都不要,直接禁止開發,至於2級水庫的開發,則應該設立更多的管制條件,而不是直接鬆綁。


針對上述內容,淡水史田野工作室張建隆憂心的說,這樣的修正等同是為水源區及生態敏感區的開發大開方便之門,他並引用內政部長李鴻源擔任台大土木系教授時所做的國土監測報告表示,在極端氣候下的台灣國土非常脆弱,評估是否開發需要更謹慎,他認為,該修正案中只針對1500公尺以上的山坡地做環評,是非常危險的。對此,環保署則澄清,他們還會再加上對濕地及保育地等生態敏感區的環評。


這次修正環評範圍的包括水庫集水區、國家公園及水源區,以及水庫集水區開路,成立新社區、擴大新市鎮範圍並設立休憩旅館遊樂區,還有放寬污染產業進入第2級水庫集水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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