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慶國 98.11.26(四) 上午09:30 與張律師 及大兒子黃永慶 二兒子黃永春 四人


去台北縣深坑鄉農會 二樓 參加由黃種智先生所召開的祭祀公業會議


當黃種智先生 宣佈會議開始時  黃慶國先生首先舉手發言: 提出程序問題


因為 黃種智先生:


於中華民國98年6月19日 上午10時 在深坑鄉農會本會二樓會議室


召開 祭祀公業黃連山 98年度第一次柱代表會議


於中華民國98年6月19日 上午11時  在深坑鄉農會本會二樓會議室


召開 祭祀公業黃四房 98年度第一次代表會議


另外 黃種智先生


於中華民國98年7月16日上午09:30 在深坑鄉農會本會二樓會議室


召開 祭祀公業黃世賢 98年度第一次派下員代表會議


於中華民國98年7月16日上午09:30 在深坑鄉農會本會二樓會議室


召開 祭祀公業黃連山 98年度第二次柱代表會議


於中華民國98年7月16日上午09:30 在深坑鄉農會本會二樓會議室


召開 祭祀公業黃四房 98年度第二次派下員代表會議


以上 由黃種智先生所召開的五次祭祀公業會議 全部都沒有通知黃慶國先生


因此 開會通知的程序有錯誤 開會通知的程序有瑕疵 所以 所有的會議均自始無效!!


本人 將委任 至善法律事務所 張洪昌律師 據此對於黃種智先生 發出存證信函


同時 副本給台北縣政府民政局 及 台北縣深坑鄉公所民政課


希望 黃種智先生 應立即停止一切不合法且違反法律規定的祭祀公業工作


應該 重新依照法律規定 以免訟累!!


黃慶國先生說明如下:




1.黃慶國先生首先說明自己身份如下:


    黃慶國先生係深坑黃家開台祖先


    黃世賢公 有五位兒子 第二個兒子 黃炎仁公的派下


    黃炎仁公 有四位兒子 大兒子  黃連山公的派下


    黃連山公 有六位兒子 大兒子 黃烏鍼公的派下


    黃烏鍼公 有兩位兒子  二兒子 黃則奎公的派下


    黃則奎公 有兩位兒子  二兒子 黃文章公的派下


    黃文章公  有一個兒子  黃世雍公的二兒子


    深坑黃家 一脈相傳 父傳子 子傳孫 代代相傳  身分無任何虞慮!!


同時  民國71年 祭祀公業黃世賢 向政府登記完成 經過深坑鄉公所公告時


黃慶國先生就已經是 祭祀公業黃世賢的派下員之ㄧ


同時 民國71年 祭祀公業黃連山 向政府登記完成時 經過深坑鄉公所公告時


黃慶國先生就已經是 祭祀公業黃連山派下員名冊裡的132位現員名冊裡的一位派下員


黃種智先生 到目前為止 尚且不是 祭祀公業黃連山 及 祭祀公業黃世賢的派下員


祭祀公業黃連山派下員現員名冊裡 黃種智先生的名字 尚未列入其中!!


黃種智先生所召開的五次祭祀公業會議 全部都沒有通知黃慶國先生 除了開會通知程序不合法外


尚且 嚴重侵犯 黃慶國先生的祭祀公業派下員權利


本人將委任張宏昌律師 就此事 對黃種智先生 向法院提起訴訟!!




民國71年 祭祀公業黃連山登記完成時 黃連山派下黃則奎柱 柱代表為黃慶隆先生


民國88年 因為 祭祀公業黃連山的管理人 黃世買先生已經死亡


黃慶國先生徵得鄉親長輩的應許 以一位祭祀公業黃連山的派下員的身分


依照祭祀公業黃連山的規約書的規定 參考: 祭祀公業土地清理要點 的法律規定


黃慶國先生 首先造報 祭祀公業黃連山的繼承系統表 依照 祭祀公業黃連山的規約書規定


已經死亡者 父傳子  子死亡者 子傳孫  代代相傳


黃慶國 於88年造報祭祀公業黃連山的繼承系統表 ( 如附件一 )


其派下員人數由132員 經過繼承 變成199員


黃慶國先生 接著 開車走訪 居住分佈在全台灣 南北東西都有的199位派下員


依照 祭祀公業土地清理要點 法律規定


黃慶國先生 一一就教於祭祀公業黃連山的所有派下員199位鄉親


一一說明辦理的情形及法律規定:


申報人非管理人時 需要全體派下員 過半數 簽名蓋章 推舉黃慶國先生為申報人


黃慶國先生 並且請所有鄉親 在推舉書上 親筆簽名 並且蓋章 無誤!!


黃慶國先生 在得到許許多多的鄉親長輩的支持 還有許多祭祀公業黃連山的柱代表支持


經過一番努力 黃慶國先生終於拿到全體派下員199位其中的過半數


117位派下員的親筆簽名蓋章的推舉書 推舉黃慶國先生為祭祀公業黃連山的申報人(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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