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陳頂福第二次回覆函 來函照登  102年6月28日11:31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102625日轉來  臺端電子郵件敬悉,經移桃園縣政府地政局辦理回復如下:


 


1、查中壢市山下段2894地號土地屬73年間辦竣大崙農地重劃範圍內,經查對土地所有權人原有土地與新分配土地對照清冊,該土地係由重劃前中壢市大崙段山下小段499-1地號等5筆土地交換分合後分配,故案內土地確屬已辦竣農地重劃,合先敘明。


 


2、至臺端所陳上開地段28952896地號土地現況無施設農、水路一節,經現場勘查結果,該路段以南地區農水路均有施設,惟同段2894地號西側部分則有整地跡象,原施設之農水路或因維護欠佳致現場已為雜草湮沒,滋生誤解,本局先予錄案,將另邀集中壢市公所、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勘查後依程序完成編列預算辦理維護管理。


 


  感謝您來信與指教,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縣政府地政局局長林學堅 敬上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地政局重劃科 承辦人:陳頂福,電話:03-3322101分機5304


 


愚人後記:


 



陳情人對桃園縣政府陳情


縣府為了更了解民眾的滿意度,請民眾務必填寫滿意度理由


滿意度問卷調查表


非常不滿意


答覆內容與實際處理情形不符


對於你的滿意度,請填寫你的理由


陳情人非常不滿意 理由如下:


陳情人 係爭2894地號從民國73年到今天民國102年 都不能直接灌溉 排水及臨路


不符合農地重劃條例第15條母法規定 應屬未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牧用地


或是 經辦未竣農地重劃之農牧用地


 


地政局陳頂福 一再罔顧現場事實 :


2895地號及2896地號 及 廣福段268地號 無論水路或是道路 從民國73年到今天民國102年 都沒有施作


地政局陳頂福一再硬坳 可否請縣長 及地政局局長 及地政局科長 一起到現場會勘


事實真相 就可以真相大白 水落石出 !!


 


大約兩天前 地政局陳頂福與同事 兩人一起去係爭土地2894地號現場拍照片


隔壁鄰居2893地號主人: 洪文成先生特別告知陳頂福 並且作證說:


2893地號與2894地號中間兩公尺多的水利溝渠 完全沒有做


及2895地號的水利溝渠 也完全沒有做


 及2896地號的道路 也完全沒有做


 及廣福段268地號的水利溝渠也完全沒有做



地政局陳頂福 一再欺下瞞上 罔顧事實 !!


陳情人希望桃園縣縣長 及 地政局局長 可以為民伸冤 !!


非常感謝 ! 陳情人 泣血再拜 !!


 


陳情人正在準備更多資料與證據 將第三次投訴地政局陳頂福的欺騙不實 到上級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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