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參加訴訟狀
案號 | 102年度北重訴字第9號 | 承辦股別 | 庚股 |
參加人
原告
被告 | 黃慶國
黃慶隆等32人
祭祀公業黃萬源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Fooooooooo
性別:男 生日:oooo.oo.oo職業:農
住:新北市深坑區文山路二段25號
郵遞區號:222電話:2662-6202 0937-842-200
傳真: 是否申請『案件進度線上查詢服務』: (聲請本服務,請參考網址: http://cpor.judicial.gov.tw)
是(以一組E-MAIL為限) 電子郵件位址:adjssprm@yahoo.com.tw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新北市深坑區文山路二段25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Fooooooooo
性別:男 生日:1950.6.30職業:商
住:南投縣埔里鎮北梅里16鄰信義路ooo號
郵遞區號: 電話:0492-ooo-ooo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南投縣埔里鎮北梅里16鄰信義路ooo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 生日: 職業:商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台北市師大路ooo號o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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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參加訴訟事: |
原告黃慶隆等32人與被告黃種進間確認派下權存在事件(102年度北重訴字第九 |
號),現由貴院審理中,參加人和原、被告間就該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 參加人與原、被告均為祭祀公業黃萬源設立人黃連山的繼承人 黃萬源商號為黃連山於清光緒年間所出資創立 其死後 於日據時期因皇民化之故改成祭祀公業黃萬源 因此 黃連山為祭祀公業黃萬源的享祀人兼設立人 根據:日據台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 祭祀公業黃萬源的派下權人應為黃連山的六個兒子 派下權應為六個兒子均分繼承 而非被告黃種進所申報的六個管理者 |
,為輔助原告黃慶隆等32人起見,特 |
此聲明參加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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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致 |
證物名稱 及件數 | 台北市文獻委員會(古契)清光緒拾肆年拾壹月 光緒拾陸年及光緒拾柒年 各一份 |
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24 日
具狀人黃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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