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轉貼網路資訊: 李寶蓮的文章 友善耕作的土地思維
在人與自然的交界處
如果我們將城市視為極端的人文,而把人跡未至的荒野之地當作極端的自然,在兩極之間存在著的廣袤地帶,就是農村。
農耕技術的發明,是人類一步步遠離自然的關鍵分歧點。因為農耕,聚落形成、城市創生,人與自然從此殊途,終致形成兩極。人類的文明發展,始終壓迫著自然,但又逃不開自然孕育人類,且始終在形體與精神上滋養著人類的事實,所以,兩極的形式從來不是,也不可能真正的對立(註一),其間的消長進退,又往往通過農村的人與土地在進行──城市對自然的侵略,不是正面交鋒,自然對城市的襲擊,也很少近身肉搏,倒是折衝地帶的農村,承受了兩端的炮火,也接受了雙重的養分,地位不可謂不重要。龍戰於野,其血玄黃,農村既是是慘烈的戰場,也是交流的沃土,蘊蓄深厚,豐饒綿長!
(註一)雖然極端荒野派認為:自然不需要有人!~但如果沒有「人」(在思考這件事),這個思辯也就失去基礎。
土地的意涵
因為處在人與自然的重疊、緩衝帶,農村的「土地」也就有了雙重意義:一是人所擁有並管理的土地。二是自然所管理(參與運作)的土地─自然的力量在土地上不可分割。
從第一層意義來說,人對土地看似有完整的主宰權,人可以用土地來耕作、放牧、建屋、修路、改變水文、創造地景,畫定法律上的邊界……這是人從自然中奪取土地之後,給自己賦予的權利。但是,自然是否徹底遵從呢?
看看野草從柏油路面鑽出,磚牆上長出榕樹,人種植的作物被蟲鳥啃食、乾旱與洪災輪番上陣…機警的人就能意識到:自然從來不曾從土地上撤退!也幸虧自然從不撤退,人類的農耕才能維持,城市的文明也才得以存續,因為,農耕正是人對自然高度的模仿,也是自然對人文高度的參與。
因此,為土地確立第二層意義的,就是自然本身,無需人的認可!
「自然」擁有土地,不必問人是否同意?…這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個難以接受的觀念,但卻是一項事實:不管人承不承認,人,一直都在和自然共管土地。這個認知,傳統農人遠比現代農人要清楚,鄉居的人們遠比城市人要理解深刻。
當人們看到農人耕耘整地、播下種子,彎腰除草,辛勤施肥,流汗收割,技術改進,工具發達…無不認為是農人的努力換來了收穫;然而,豐厚土壤,是自然千萬年化育的成績;將肥料轉化為作物養份的,是無數的土中微生物;氣候溫和晴雨適時,是地球億萬年來生物活動造成的良好大氣;選種育種更是自然界數百萬年汰擇演化的結果…這一切,只要人願意面對真相,就會發現,人撿了自然很大的便宜,而且往後也不可能脫離對自然的依賴!而自然雖有大能,卻沉默無言,因為沉默,逐漸讓人以為可以凌駕一切,終至忘了要為最重要的事業伙伴留一席地。
一份二人共營的事業,不是雙贏,就是雙輸。當有一方剛愎自用,壓抑了沉默工作的另一方,那沉默的一方雖不言語,卻會在實際行為反應出不平衡。友善耕作強調的,就是去傾聽另一位沉默工作的夥伴,留給它應有的位置。
友善耕作關懷的議題
與自然共管,也意味著:土地給予的利益,不能只有人類獨享,土地除了生產人所需的食物,還應該長養其它生命。更重要的,是要有全球化的思維與永續性的考量,而不是一時一地的生產足以獲益就好。因為自然是一個「整體」,由空間上的廣度、時間軸的縱深,和包羅萬象的生命形式交織而成,沒有一個微小環境或個體生命可以獨立存在。
在全球化與永續性兩大原則下,友善耕作關注的,已不僅是特定的農法與食物安全,而是從能源、生態、人權、可持續性等多元角度來衡量何者當為?何者當有所不為?
A 能源 農藥、化肥、設施、農機、加工設備、遠距行銷、過度包裝,都加速能源的消耗;而生產規模又有決定性的影響,以西方工業化農業而言,約以十大卡能源生產一大卡食物(《大地‧非石油》─范達娜‧席娃),大量的能源耗用,同時也增加溫室氣體的排放和環境的汙染。因此,縮小規模,落實「在地生產、在地消費」,以減少能源的消耗與資源的浪費,就是友善耕作的第一要務。簡言之,一種農法的友善程度,也可以用能源投入的多寡來衡量。
B生態 大面積單一作物的栽種方式,使地景與生物趨於單調;過度依賴設施的栽培方法,也使農園成為食物工場,喪失萬物共生共榮的契機;對生態敏感區的開發,如雨林、高山、河川行水區…等,也都不是對環境友善的土地利用方式。
C人權 全世界尚有47%的人口以務農維生,其中僅有5%的農民可以進行工業化生產,卻藉著國際貿易的優勢,以不必為環境付費的低價,宰制了絕大多數手足耕作的小農命運。許多發展中國家,必須調整產業模式,將原先自給自足的農業結構,轉換成出口型的經濟種植(如中南美洲的咖啡和香蕉產業…),不公平的貿易市場,讓短期之內看似可以賺進一些外匯的農業,長期而言,卻因為更多的物資都必須仰賴交易而使小農負債累累,獲利的是資本家貿易商和遠端的消費者,犧牲的是小農生存權。因此公平合理的交易,內需為主的生產結構,也是友善耕作的主張。
D土地政策
適合耕作的土地,是大自然留給人類最珍貴的資產之一,從荒野到良田,更是先民胼手胝足的血汗遺產。永續的農地保護政策,既是確保糧食安全與社會安定的最後防線,也是未來世代生存的基本保障。在古巴經歷的能源危機中,最終成功維護國家主權與社會安定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堅持農地農用的土地政策。即使經濟發達的國家,也會在政策上極力保護農地的完整,避免建築物無限制在農業區擴張,既保護食物生產地不受生活廢棄物的汙染,節約民生基礎設施的投入(水電設施集中埋管、廢棄物集中處理…),也是守護優美地景的必要遠見。
尋求生計、生態與生活的平衡
在農業中談到生態,通常會引起人類生存的論辯,而事實上,這並非二元對立的情況,相反的,人的生計與自然的生態一直是共存共榮的必然。當生態無法負荷人的需索而崩解,人的生計也會無以存續,所以,在人對自然求索的過程中,適度的退讓,以求更長遠的互利、尊重自然,已經不是道德層次的勸說,而是一種永續思維。
廣義的計算農業給人的利益,除了提供食物,還包含涵養水源、調節氣候、碳儲存、營造眾多生物棲地、提供視覺美感、豐富精神生活…等功能;但這些功能,都還是建立在他們已經被確証,終究對人的生存有益的前提下,有條件的肯定。如果某些情況尚未被證實對人有明顯的益處,我們是否仍然能夠肯定他們的價值而予以尊重呢?是否願意給出另一位共管者應有的「股份」不去佔用呢?培養這種謹慎謙卑的態度,或許才是尋求人與自然和諧最重要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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