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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8.28(三)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來函 照登
地址:22001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
承辦人: 劉彥妤
電話:02-2960-3456分機:3135
傳真: 02-2272-4684
電子信箱: AF2357@ms.tpc.gov.tw
受文者: 黃慶國 先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北農山字第1022516708號
主旨:先生等涉嫌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山坡地 請立即停止一切非法開發 使用行為
本府並訂於102年8月28日下午3十30分辦理現場勘查
屆時 請到場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 先生涉嫌在本市深坑區土庫段賴仲坑小段249地號等1筆地號山坡地
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 即在該地設置道路等 擅自使用山坡地
涉嫌違反有關規定
二. 會勘時 請先生攜帶身分證及有關文件( 如核准開發之文件 相關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書
契(租)約書 分管證明 土地遭他人濫墾之報案證明等) 憑辦
三. 副本抄送新北勢深坑區公所 是日 請派員協助領勘
四. 副本抄送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是日 請派員協助指界
並攜帶地籍圖及土地登記謄本各一份供參
五. 副本抄送相關單位 是否違反貴管法令 務請本權責派員會勘 認定
正本: 黃慶國先生
副本:新北市深坑區公所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山坡地保育科
局長 廖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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