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黃連山106年度第一次柱代表會議 黃慶國柱代表 提案
【提案內容】:茲因為祭祀公業法人化以後,土地法34條之一派下員優先承買權被取消,為每一位柱代表及全體派下員的利益以及避免本公業土地被不當處分,比照公司法,本提案需經董監事會【柱代表會】表決通過再經全體股東會【派下員大會】表決通過,記錄在會議紀錄上以及修改章程,始完成法定程序。
【獎勵措施】:民國106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十時,凡出席會議的柱代表簽到出席後,再簽名表決通過此一提案,本人當場發放5000元車馬費當作酬勞。另外 在即將招開的派下員大會,有勞各位柱代表轉知動員各柱的全體派下員,出席派下員大會並簽名表決通過此一提案完成修改章程程序,本人願意提供每一位柱代表20000元車馬費當作酬勞。
【見證者】本提案本人在網路公開並且經曹詩羽律師見證,曹律師電話:0939-4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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