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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億補助休耕 4萬頃農地不見了




  • 2012-12-16 00:46
  • 中國時報
  • 楊毅/台北報導





 國內休耕地逾二十萬公頃,雖提出休耕補改革方案,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研究報告指出,農委會欠缺整體農地政策規畫,導致可耕地不斷流失、休耕地面積增加,十五年來,政府休耕補助及轉作獎勵金投入一千三百億餘元,卻無助耕地利用,除了增加國家財政負擔之外,對糧食自給率也有負面影響。


 立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政府主管機關欠缺整體農地政策規畫,耕地面積從九十年度的八十四‧九萬公頃,逐年減少至去年度僅剩八十‧八萬公頃,十年期間耕地面積急遽減少約四‧一萬公頃,相當驚人。


 因應休耕農地漸增,農委會規畫推出「活化休耕地政策」,未來休耕補助金額將大幅縮水,但引起部分農業縣分立委反彈,甚至一度掀起「老農」和「新農」階級對立問題。


 此外,工廠、加油站、非法棄置場址等汙染源毗鄰農地比比皆是,但「灌排分離」始終無法落實,導致可耕地汙染嚴重;部分農業縣市,如雲林、彰化、嘉義和屏東,過度抽用地下水,地層下陷總面積已高達五三四‧四平方公里,部分耕地面積從中消失。


 報告另指,為因應加入WTO開放稻米進口,政府輔導農民辦理轉作或休耕等,導致稻米種植面積減少,產量隨之下降。為保障農民權益,農委會每年編列大筆預算補助休耕及收購稻米,卻未解決稻米產銷失衡,反而產生農田荒蕪、土壤劣變、病蟲鼠害滋生、影響灌排水設施及田埂維護等「後遺症」,導致日後復耕困難。


 報告表示,十五年來,休耕補助及轉作獎勵金高達一三一三億餘元,卻無助耕地利用;國內休耕地面積又從八十六年十四萬四二九八公頃,迅速增加到去年度二十萬五三三公頃,休耕地閒置比率高達十二‧四%。


 預算中心批評,為活化休耕地,農委會陸續規畫連續兩期休耕,只能領一期補助款,並結合「小地主大佃農」等政策,但因政策規畫欠周詳,未與農民充分溝通,引發強烈反彈。政府未能有效引導休耕田活化,每年卻大量進口其他農糧,顯有爭議,應全面檢討現行休耕政策。








  • 2012-12-16
  • 中國時報
  • 楊毅/台北報導



 台灣以農立國,但隨時代發展「老農無力耕作、青年無意返鄉」,導致休耕地面積已逾二十萬公頃。立法院預算中心研究指出,我國農業人口已呈現高齡化與人口流失趨勢,加上農業所得偏低,農業人力恐現「斷層」危機,建議政府應推動「新農計畫」。


 「新農計畫」預期每年可新增六千名務農族,五年內可望增加約三萬名「新農大軍」,估計可降低失業率○.二六%,並減少休耕面積達三萬公頃。


 報告指出,我國農業就業人口二十多年來共減少一○一萬人;農業就業人口占全國總就業人口比率,更從六十七年約二十四.九二%,大幅降低至去年僅剩五.○六%,農業就業人口快速減少。


 從年齡分布來看,報告指出,國內十五歲至三十四歲的農業從業人口,僅占全體農業從業人口十.二%;三十五歲至六十四歲為七十二.七%;六十五歲以上為十七%。換言之,台灣有高達八成九的農業從業人口均屬於三十五歲以上中壯年及高齡者,其中六十五歲以上老農所占比率從九十年約十.八%,逐年上升至十七%,顯示農民高齡化問題嚴重。


 報告指出,日本「老農現象」也極為嚴重,農林水產省為吸引年輕人務農,針對四十五歲以下新增務農族,每人每年給予一五○萬日圓獎勵,折合新台幣約五十三萬餘元,每月約四萬四千元。補助最多提供七年,包括務農前培訓二年和務農後五年,共可獲一○五○萬日圓補助。


 預算中心建議,政府可參考日本推動「新農計畫」,對十八歲至四十五歲「新農」,凡參加政府「適地適作」生產計畫,或提出經政府同意之農作計畫;或農家子弟返鄉務農者,按月給予一定金額的「務農獎勵金」,並訂定實施期限,如領取期間最長五年,以鼓勵新農持續務農並逐步自立經營。


農村再生耗百億 換來拉皮工程




  • 2012-12-16 00:46
  • 中國時報
  • 楊毅/台北報導





 為活化地方農業產業,政府每年花費數十億元推動農村再生計畫,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研究報告指出,該計畫從民國九十六年推動至今,共花費一一八億餘元,大多數經費卻都設定在農村景觀建設「拉皮」工程,完全不符農村生計需求,反因「農村再造」開發,導致農地消失的後遺症。


 報告指出,政府為落實《農村再生條例》,每年編列鉅額預算以活化四千個農漁村社區,盼加強農業產業結構改善,以提高青年返鄉務農意願。但農村再生計畫從九十六年度執行至今年七月底止,總共花費一一八億餘元,其中大多數經費,竟都用於執行農村建設工程和景觀綠美化等,反淪為整修農村門面工作。


 在「景觀綠美化」部分,報告指出,過去幾年來政府共耗費高達四十五億餘元,占農村再生計畫總金額近四成,景觀綠美化面積多達一八九萬一四六四平方公尺。


 至於「產業活化」部分,報告指出,政府歷年來約支出二億六六七九萬餘元,僅占農村再生計畫總金額二‧二六%,比例明顯偏低,恐無法達到活化農村經濟、發展地方產業目標,更難以提高青年返鄉務農意願。


 報告並指出,過去十年來,中央政府總預算農業支出總計九五三五億餘元,農委會主管歲出數更高達一兆二三九七億元,平均每年預算經費超過一千億元,卻多以「獎補助費」方式投入,無助於提升農業產值和農家所得,農業政策和經費配置有全面檢討必要。


 預算中心建議,政府推動農村再生計畫,不可淪為偏重硬體開發的農村拉皮,應將施政重點著重於改善農民產業結構、推動地方產業等,並發展結合生產、生活與生態「三生一體」的地方農業產業,以吸引青年返鄉務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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